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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及國檢的審查原則
跨境進口主要的監管機關分別是是海關及國檢(全名: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局),兩個機關單位是平行各自獨立的機關,對台灣企業或是民眾來說海關是普遍比較清楚了解的機構,對中國大陸的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局的印象就沒那深刻,這個主管機關類似集合台灣所有的檢驗單位的職能,中國大陸的國檢是將所有進口貨物需要檢驗檢疫的職能集合成一個單位管理,而台灣是依專業分類成20幾個單位,例如動植物檢驗檢疫是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負責,農畜水產品、民生消費商品、化工檢驗、機電檢驗等是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稱標檢局)負責,同樣的職能在中國大陸則是由中國的國檢一個單位負責。
海關審查注意事項
在跨境電商進口主要的第一關監管單位是海關,以筆者經驗來說,海關主要的審查標準有以下需要注意:
1.商品備案欄位填寫及價格:
跨境電商業要開始在電商平台上販售商品,第一步是就是要跟海關進行商品備案,這個動作就類似一般貿易中的預審機制是一樣的,其中有幾個欄位要特別注意:
(1)商品名稱—務必要跟商品外包裝的名稱一致,並且最好加上品牌或是生產商名稱,例如台灣鳳梨酥有很多品牌,如果只寫鳳梨酥,海關人員也很難分辨,就會退件。
(2)HSCODE—中文全名是《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這是海關審查商品的重點,HSCODE編碼是海關在認定商品類別、進行商品分類管理、審核關稅標準、檢驗商品品質指標的基本要素,也就是進口商品通用的身分証明。HSCODE編碼協調制度由國際海關理事會制定,國際通行的HS編碼由2位元碼、4位碼及6位碼組成。6位元碼以上的編碼及對應商品由各國自定,中國大陸的HSCODE是十位元編碼。
(3)商品價格—審價是海關對商品價格認定,海關在審核商品進口價格時主要是依照以往同商品的案例或是與市場同商品的比較,若是電商報價的價格低於市場同型商品,海關會退回申請。
海關會質疑這樣的方式已經超出個人自用範圍,會合理懷疑這是B2B的交易卻利用B2C進口,除非有合理解釋讓海關認可,否則嚴重者會被要求退運,而且不是這個收件人的貨物退運而已,是這批電商直購進口的全部要求退運。
海關也是會認定這種模式超出個人自用範圍,但此情況比較常發生,因為電商的營運模式中有很多是公司同事團購或是親戚朋友團購,那不同收件人同一個收件地址是比較容易讓海關認同,但也有案例因此被海關要求退運的。
曾有案例300多個包裹的收件人集中在上海市某個區域,被海關認定超出個人自用範圍而被要求退運。
海關在查驗時會將包裹打開實際查看內容物,若是商品數量跟申報的清單不一致就是申報不實,輕則修改訂單、物流單、支付單重新申報,嚴重者則要求退運。
申報的商品名稱若是與實際貨物不符,會被要求退運,例如申報是牛軋糖,實際商品包裝是標示”巧克力牛軋糖”,是會被認定申報不實。
申報的容量與實際貨物不同,例如申報的牛軋糖是250g包裝,實際貨物是500g包裝,也會被認定申報不實。
4.訂單包裹價格:
在部分跨境口岸的海關在認定商品價格時是以訂單包裹的成交價為主,不是商品備案時的價格為依據,例如商品備案的價格與訂單成交價格同樣是50元,當清單申報時海關察看商品成交價格認為低於市場價格,則會要求解釋若是情節嚴重將會審核不通過。
國檢審查注意事項
中國大陸國檢在審核跨境商品時主要是審核商品成份及相關檢驗檢疫是否符合標準規定,依照跨境進口模式又可分為直購進口及跨境進口兩種模式注意事項:
.跨境進口模式:- 生鮮產品及肉類製品不可直購進口:
跨境直購進口就如同旅客坐飛機入境中國,所攜帶的行李或是隨身物品可規定攜帶的,就可以用跨境直購進口,例如水果、生鮮農產品、肉製品等既不可以隨身攜帶入境,當然也不可以跨境直購進口,在跨境進口第一關商品備案時就會被退回。
- 商品成份中有肉製品不可直購進口:
有些食品在成份中含有肉製品,在部分跨境口岸是不允許跨境直購進口。就算是在商品備案通過,實際貨物在通關被查驗時查出商品成份有肉製品,會被要求退運或是銷毀。
例如電子零件、機器設備零件及相關組件等不屬於個人自用範圍的商品是不會被允許進口的。
藥品是不能跨境進口,不論是跨境直購或是跨境保稅,在中國大陸有療效功能都視為藥品,不論是中藥或是西藥品或是保健品。例如”降低膽固醇”、”降血脂” 、”癌症腫瘤”、”抗發炎”、”免疫調節”、”護肝”、”抗氧化”等都視為有療效功能,以台灣出名的牛樟芝而言就無法跨境進口,但是如果能辦理到三證,是可以用保稅備貨模式進口。
除以上商品不能跨境直購進口外,大部分的商品都可跨境直購進口,例如化妝品、保健食品及奶粉等,並且驗放流程比保稅進口簡易,大部分都是當天查驗當天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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